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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做网站的推广,赚取佣金,并发展下线代理,但是并未接受投注,算犯罪么?

发布时间: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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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构成开设赌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第条,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准则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隶属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限定的“开设赌场”做法: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实施前款限定的做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限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第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09-27 16:1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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