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规划(2018年-2022年)》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创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十大行动”(省级教育云平台升级行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全覆盖行动、创新素养教育推进行动、数字校园规范建设行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学校“智慧党建”引领行动、网络思想政治工作铸魂行动、教育治理能力优化行动、网络精准扶智行动、网络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着力打造“五个示范区”(教育资源共享示范区、创新素养教育示范区、教师队伍建设示范区、学校党建思政示范区、现代教育治理示范区),推动教育理念更新、模式变革、体系重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到2020年,基本实现“三全两高一大”工作目标,即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到2022年,基本建立信息化创新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人才培养、教育服务、教育治理的新模式,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域、城乡、校际、群体差距明显缩小,实现教育发展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跨越式发展,建成“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在教育资源共享、创新素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党建思政、现代教育治理五个方面引领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时代“互联网+教育”模式。
1.升级扩容“互联网+教育”大平台。2018年,完成“互联网+教育”顶层设计,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技术规范》,建设教育大数据服务系统,实现教育大数据应用与监管。2019年,升级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服务系统,建设中小学智慧校园、教育网站群等平台,完善教师基本情况数据库。建设“教育智能管理驾驶舱”系统、数字统一认证管理系统,实施教育基础管理、教学应用数据梳理和迁移,提升教育云平台服务水平。2020年,升级民办教育、社区教育服务系统,完善平台服务体系。开展教育数据规范整合工作,实现教育云与国家平台数据的互联互通、协同服务。2021年,优化教育云平台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2022年,“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在教育教学和管理领域实现广泛应用。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
2.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建设。通过征集、租赁、自建等方式汇聚优质教育资源。自2018年起,在基础教育领域,每年汇聚2000件学前教育经典游戏范例、1万件精品微课、300万件同步教学资源、5门示范课、10门德育精品课、100万件创新素养教育资源、100万件传统国学教育资源;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晒课3万堂;开展“互联网+教育”教学竞赛与优质资源评比活动,引导教师参与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应用和推广。在职业教育领域,每年汇聚3门示范课、2000件虚拟仿真资源、100万件专业教学资源。在高等教育领域,每年汇聚5门慕课资源、3门精品示范课。2022年,基本建成教育大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成覆盖各个教育阶段、学科、专业的教学资源库,满足师生不断增长的学习资源需求,实现“专用资源服务”向“大资源服务”全面转变。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
3.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实施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培训计划,每年培训600名校长、1.6万名教师,组织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培训和评比大赛,提升网络学习空间应用质量。2018年,师生网络学习空间开通率达到85%。2019年,师生网络学习空间开通率达到100%。2020年,实现90%的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教学活动、85%的适龄学生利用空间开展学习活动、80%的家长利用空间开展家校互动。2021年,实现95%的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教学活动、90%的适龄学生利用空间开展学习活动、85%的家长利用空间开展家校互动。2022年,实现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全覆盖。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
4.建设开放学习平台。依托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建设开放大学,构建终身学习体系。2019年,建设宁夏开放大学学习平台,建成200万件开放学习资源,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网络教育提供服务。指导宁夏大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开展“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认证与学分转换应用试点。2020年,推广应用宁夏开放大学学习平台,建立个人终身电子学习档案,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多终端的终身教育网络。到2022年,基本建立与学习型社会建设需求相适应的信息化服务体系,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提供支撑。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
5.实施“互联网+教育”融合应用试点。2018年,组织指导银川市北塔中学、彭阳县第四中学、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贺兰县第一小学、吴忠市朝阳小学等6所学校开展“互联网+教育”融合应用试点,以点带面助推创新素养教育质量提升。2019年,组织宁夏大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理工学院、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业学校、宁夏农业学校、西吉县职业中学、青铜峡市职教中心、银川一中、宁夏育才中学、银川市第十五中学、金凤区第十六小学、银川市第一幼儿园、银川市第三幼儿园等14所学校开展应用试点。2020年,召开全区“互联网+教育”应用现场观摩会,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广普及。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宁夏通信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
6.促进“互联网+”创新素养教育深度融合。每年建成25所“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示范学校、75个名师网络工作室、50门创新素养与教育精品示范课。2018年,开展“互联网+教育”高峰论坛、创新素养培训暨现场观摩会,邀请专家指导培训创新素养教育。2019年,遴选建设5个“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区)。制定《宁夏“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应用示范校建设管理办法》。成立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宁夏分中心,提高宁夏教育信息化创新能力。2020年,继续推进5个“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区)建设。建立创新素养教育评价体系和评估模型,完善信息技术课程方案和标准,充实创新素养教育课程内容。2021年,继续推进5个“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区)建设。2022年,形成一批课堂教学改革重大成果,以创新素养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综合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师生创新素养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宁夏通信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
7.开展数字校园达标建设。2018年,落实国家中小学和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制定《宁夏幼儿园数字校园建设标准》和《宁夏“互联网+教育”达标县(区)建设管理办法》。通过达标县(区)创建,推动7个县(区)完成数字校园建设。2019年,推动8个县(区)和14所职业院校完成数字校园建设,建成20个职业院校技能大师网络工作室和网络虚拟职业体验馆。2020年,推动7个县(区)和14所职业院校完成数字校园建设,建成30个职业院校技能大师网络工作室和网络虚拟职业体验馆。2021年,中小学数字校园全面普及,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数字校园服务能力显著提升。2022年,深化数字校园应用,实现数字校园应用常态化、特色化。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宁夏通信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中国电信宁夏公司、中国移动宁夏公司、中国联通宁夏公司。
8.推进教师智能助手创新应用。2018年,启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指导石嘴山市、西夏区、贺兰县开展试点市(县、区)建设,指导宁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开展教师培养试点校建设,指导银川一中等10所学校开展应用试点校建设,每校至少建设1个人工智能教室和1个VR教室。2019年,建设全区教师教育质量监测智能化系统、教师发展智能实验室、新高考智能化支撑系统。2020年,建设人工智能教学培训研修、教学助手研发、AR/VR项目实践基地。2022年,为普通高中建成具备人工智能特点的学生职业生涯教育规划、综合素质发展评价、选课走班和相应教学管理功能平台,为新高考政策落实提供支撑。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
9.推动教师智能研修全覆盖。实施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智能教育领导力和智能教学能力专项研修,每年培训150名校长、3000名教师,形成一批引领智能教育发展的“种子”。2018年,开展全区移民村和农村薄弱学校教师专项智能教育培训、送培到校等活动。组织区内师范类高校和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建立远程同步智能课堂和教师“智能手拉手”。2019年,升级宁夏教师网络研修平台,开展人工智能教学实践课题研究和教师智能教育体验等培训研修活动,完成人工智能课程全员培训。2022年,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智能教育领导力和智能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全覆盖。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
10.建立教师智能化管理体系。2019年,建立教师专业化发展评价数据库,实现与教师基本情况数据库互联互通。2020年,基本建成自治区教师工作决策大数据系统,形成一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成果。2022年,总结提炼教师智能化管理体系经验成果,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
11.建设“智慧党建”信息化平台。依托“宁夏党员教育管理综合服务系统”,加强“智慧党建”载体建设,面向教育系统党组织和党员提供精准服务。2018年,征集教育系统在线党建和党务应用需求,完成“智慧党建”平台规划设计。2019年,建成“智慧党建”平台和移动客户端,实现在线理论学习、党务管理、交流互动、信息收集和实时监管等功能。建设网上移动党校,面向全体党员开设网络必修党课。2020年,建立党员在线学习、志愿活动、思想汇报、心得体会等网上积分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党建专家人才库,实施“组工在线”项目,开展专家在线指导、政策解读、理论研究等活动。2021年,召开“智慧党建”应用现场观摩会,总结县(区)试点应用经验,在全区推广“智慧党建”应用。2022年,建成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互联互动的“智慧党建”服务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网络延伸,形成在线党建常态化应用模式。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
12.实施“双百头雁工作室”计划。2019年,遴选5个县(区)试点应用“智慧党建”,总结典型经验。遴选建设50个党建示范点网络工作室、50个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网络工作室。推动“智慧党建”应用,实现党组织建设纪实与智能分析评价。2020年,遴选建设50个党建示范点网络工作室、50个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网络工作室。将教育系统党组织统一纳入“智慧党建”平台,形成党组织网上“地图”。2021年,总结“双百头雁工作室”优秀经验和典型案例,向全区教育系统推广应用。2022年,形成在线党建常态化应用模式。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
13.建好用好网络思政平台。2018年,基本建成宁夏“益思网”。2019年,实现宁夏“益思网”与教育部“易班网”互联互通。组建“益思网”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联盟、思政课教师联盟、辅导员联盟、学生站长联盟和校园网络通讯员联盟,促进线上线下思想政治工作。2020年,加强“益思网”推广应用,用好网络思政平台,总结优秀经验和案例,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既“键对键”又“面对面”。2022年,形成形态丰富、主题鲜明、技术先进、服务全面的新型校园网络矩阵。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
14.实施网络育人试点工作。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网络育人全过程,每年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网络文明进校园、校园网络文化节、网络优秀作品推选展示等活动,鼓励广大师生参与网络文化作品创作。2018年,在宁夏教育云建设“中小学德育课堂”,开设中小学时事政治网络课程,加强党情、国情、区情和形势政策教育。2019年,遴选50所幼儿园、100所中小学、10所高等院校开展网络育人工作试点,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实施网络教育名师和校园网民“旗手”培育计划。利用思想政治教育名师资源,探索开设“优益思大讲堂”,建立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机制。2020年,建立网络文化成果评价认证机制。到2022年,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智慧思政”网络育人新模式,培育一批领军型网络教育名师和校园网评骨干队伍。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
15.建立教育治理大数据应用机制。2018年,建成自治区教育科学决策服务系统,提升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服务能力,开展教育云管理平台和资源平台融合应用工作。2019年,建设教育管理数据统计与分析决策系统,建成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系统,探索开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智能化督导。2020年,依托自治区大数据服务平台统一接入公安、自然资源、社会发展等数据,为教育决策提供支撑。2021年,研究制定教育大数据确权、开放、对接和保护制度,合理运用国家教育基础数据库及城镇发展数据,有效支撑教育科学决策。整合优化教育管理系统,提升教育治理水平。2022年,建成大数据辅助的教育科学决策和教育治理体系。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6.建立教育管理督导服务智能系统。2018年,建成全面改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时监测系统。2019年,建成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完善自治区校园安全管理与应急指挥体系,提升校园安全管理和防护能力。将教育网上政务服务资源整合接入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教育类证照电子化和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实行政务服务网上统一申请、集中办理和全流程监督。2022年,建成大数据辅助的教育科学决策和教育治理体系,建成全区教育发展量化监测、分析评估的智能化教育管理督导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
17.支持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发展。2018年,完成3个贫困县(区)和3个非贫困县(区)在线互动课堂建设。利用首都带首府、沪宁合作、闽宁合作等合作平台,推进北京、上海、福建等地优质学校与我区贫困地区学校“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2019年,完成3个贫困县(区)和5个非贫困县(区)在线互动课堂建设。持续推进北京、上海、福建等地优质学校与我区贫困地区学校“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制定《宁夏“互联网+教育”在线互动课堂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名师在线辅导系统,为贫困地区学生提供课外辅导服务。2020年,完成所有贫困县(区)和非贫困县(区)在线互动课堂建设,实现全区农村学校在线互动课堂全覆盖,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实现同步上课、数据互动、一体评价。继续推进北京、上海、福建等地优质学校与我区贫困地区学校结对帮扶。2021年,持续推进在线互动课堂应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2022年,推进在线互动课堂深入应用,结对帮扶成效显著,形成一批典型应用模式,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办学质量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扶贫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8.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健全网络安全信息通报预警机制,确保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以网络安全保障“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顺利实施。建立与宁夏网络安全信息通报中心常态化协调沟通机制,加强教育系统大数据安全保护。2018年,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流程(试行)》,开展网络安全综合治理、等级保护、应急演练、漏洞监测预警等工作。2019年,开展教育行业IPv6建设和应用试点,建设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系统,建立网络安全实时监测和防护体系。开展网络安全演练大赛和各级网络安全管理员培训,建立网络安全专家团队。2020年,开展网络安全综合治理、等级保护、应急演练、漏洞监测预警等工作。2021年,开展网络安全综合治理、等级保护、应急演练、漏洞监测预警等工作。2022年,实现网络态势可感知、网络攻击可预判、网络事件可管控,全区教育行业网络安全工作水平大幅提升。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公安厅、宁夏通信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教育部、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省(区)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起自治区和各市、县(区)、政府和企业、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成员单位、学校和学生、教师和家长之间沟通协调、协作配合、交流互动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互联网+教育”的建设和应用。适时召开部区共建领导小组会议和自治区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自治区教育厅要加强与教育部有关司局的对接,重点组织制定宏观政策和标准规范,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是“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全面落实“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任务。每年召开一次“互联网+教育”现场观摩推进会,每年召开一次区内外专家、学者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年度评估与研讨会。全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启动大会之后,根据“五个示范区”与“十大行动”建设内容,成立若干个专家工作小组,具体研究、制定相关具体实施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治区“互联网+教育”专家工作团队。
(二)加强统筹推进。自治区会同教育部召开“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启动大会,签署部区共建协议,明确责任和任务。编写“互联网+教育”知识读本。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推进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互联网+教育”综合试点和各类专项试点,总结提炼先进经验与典型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发挥辐射引领效应。每年举办一次“互联网+教育”论坛,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总结经验成果,形成典型案例,及时推广应用。每年开展“互联网+教育”教学竞赛与优质资源评比活动,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引导教师参与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应用和推广。
(三)加强投入保障。建立“互联网+教育”多元投入机制,落实各级政府投入主体责任,统筹整合教育经费,优化支出结构,保障“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实施。健全政企合作、校企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积极鼓励企业投入资金参与“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提供优质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教育云大平台运营服务。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互联网+教育”有关项目建设、设备购置、技术保障、运营维护等应当采取招投标方式的,要严格程序、规范行为、确保质量。
(四)加强人才支撑。加强“互联网+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共同体建设,促进协同创新。完善支持教师开展“互联网+教育”融合应用的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互联网+教育”专业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设定标准和专业发展路径,打造一支教育经验丰富、专业技术过硬、综合素质优良、人员相对稳定的“互联网+教育”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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