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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25

来源:


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小型水库清淤工程勘测设计

项目编号:BB2023WHGCZ1131

招标人:五河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工程服务类

项目地点:五河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内容:本项目对全县小水库进行清淤,同时结合清淤进行库区和周边环境整治及水面生态修复。小一型水库:王小湖、洪山、望山、盘山,小二型水库:大洼、围山、化明塘、黄山等水库。

项目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等全过程设计服务以及与设计相关的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规模:本项目对全县小水库进行清淤,同时结合清淤进行库区和周边环境整治及水面生态修复。小一型水库:王小湖、洪山、望山、盘山,小二型水库:大洼、围山、化明塘、黄山等水库。

投资估算:11000万元,设计服务费约22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资质: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初步设计阶段的批复时间或业主提供证明的(勘察)设计工作基本完成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份合同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或设计服务费100万元(含)以上的水库类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相应的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无法体现设计内容及工程规模等级,则还另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设计工作基本完成的证明材料。

2.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中牵头方人员。

(2)业绩: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1个单份合同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或设计服务费100万元(含)以上的水库类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相应的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如不能体现设计内容及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岗位,则还另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设计工作基本完成的证明材料。

2.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其中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勘察职责的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10月30日以后

3.2  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0日

4.2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9时00分

4.3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一)(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BB2023WHGCZ113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河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联系人:乔工

电话:0552-50339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青年路华芳国际假日花园10号楼102-202号

联系人:叶波

电话:14755139957

邮箱:1441260304@qq.com(邮件不得署名)

8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uhe.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9  异议受理

9.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乔工;联系方式(电话):0552-503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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